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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业绩成果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学校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相关情况,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人才间相互学习,激励和支持人才取得更大成绩,学校将对人才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摸底,具体工作如下:

一、成果统计

(一)人员范围包括按“引进百名海外优博”、“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引进和自主培养的人才(见附件1)。

(二)业绩成果范围参照《河北农业大学人才服务与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

1、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中国科学十大进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入选成果;求是奖、何梁何利奖等学术性奖励;

2、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

3、主持课题要求注明项目任务书批复的执行期起止时间;

4、横向课题中到款额度是指本人作为该课题的第一负责人的到学校财务可支配的科研经费;

5、论文为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要求注明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及是否TOP期刊;收录类型包括:SCI、EI、SSCI、A&HCI、CSSCI以及《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收录;

6、其它成果中,专利类型包括:国家、省级、发明、新技术等,品种审定包括:国家、省等;

7、考核指标中的论文、项目、奖励等业绩成果,河北农业大学应为第一完成或承担单位;

8、其他包括: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重大成果或高水平论文,在我校完成人员中署名排序第一的可填报;尚未取得标志性成果,但已取得重大研究进展,可简要说明。

(三)业绩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每人聘期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以期刊时间、项目成果相关文书为准),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需填写《2019年个人业绩成果统计表》(附件2),中层单位需填写《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业绩成果统计表(电子版)》(附件1)。

二、中层单位评议

各单位要组织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业绩成果进行评议,可采取个人述职或会议评议等方式进行,并形成本单位2019年人才业绩成果评议报告。

三、上报公示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人才业绩成果评议报告、《2019年个人业绩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后,连同电子版和本单位《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业绩成果统计表(电子版)》报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此项工作是人才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和引进计划提供重要参考。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并做好评议工作,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对业绩成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付昊    联系电话:7521300

附件:1.《引进人才和自主培养人才业绩成果统计表》(含人员名单)

2.《2019年个人业绩成果统计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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