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3〕25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它反映了学校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各专业的知识结构。它由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毕业学分及其结构、授予学位、指导性教学计划等要素组成。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1.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多元化人才。
2.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
(3)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的同时,体现专业特色。
3.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程序
(1)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的调研,收集整理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在做好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知识、素质和能力培养要求。
(2)各学院在组织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拟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
(3)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审核通过后下发执行,同时由教务处备案并存档。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1.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完毕后,由学院按学期落实课程及教学任务。
2.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对课程进行调整的(包括长期的调整,排课前的临时调整),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论证后,报教务处审批。
3.在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过程中,学院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应认真组织落实,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1.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专业调整等情况,组织学院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程序同上。
2.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一般应从新入学的学生开始执行。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农业大学教学计划管理暂行规定》(校教字〔2003〕12号附件5)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河北农业大学
2013年12月9日
附件:
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学 院
专 业
培 养 层 次
调整前
课 程 名 称
学 期
学 时
(学时分配)
开 课 年 级
开课班级
调 整 情 况
(停开、提前、延后、学时变更等)
调整内容:
调整原因:
延后课程重开时间:
教师(系主任)签字 :
年 月 日
学院
审核意见
教务处
调整时间
调 整 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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