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字〔2021〕24号),启动2022年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业绩、贡献”原则,实行协议管理、动态调整。
二、遴选条件、选拔程序和人才待遇
遴选条件、选拔程序和人才待遇原则上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和学校常委会研究通过的有关问题认定标准执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及业绩成果进行综合审核评议。
三、申报材料
1.《中层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各一份;
2.《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计划人才申请表》(附件3),纸质、电子各一份;
3.《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各类型人才聘期职责任务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
4.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四、推荐要求
“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计划关系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请各中层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并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和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各中层单位首先需对推荐人选的师德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推荐评审。推荐结果需要在中层单位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8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综合楼1219,电子版发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王文显 联系电话:7521905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24号)
2、《中层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
3、《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人才梯队培育建设计划人才申请表》
4、《河北农业大学“太行学者”各类型人才聘期职责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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